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安排,及时组织传达中央和省上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草拟贯彻意见,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及学校的决定、决议。做好上传下达、下传上达工作。承担学校政务公开工作。
二、负责起草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工作要点、总结、报告和其它相关重要文稿,记载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重要活动,负责汇总《技校周工作安排》。
三、组织安排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学校党政领导碰头会、专题会议及全校性会议,并整理会议纪要,检查会议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负责上级部门各类文件、信函的签收、登记、送批、传阅、承办和催办。
五、负责学校印章和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印章的管理及使用,审定各部门印章的刻制与印信的统一管理工作。
六、综合协调机关各部门、各系部及各职能部门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决议,并做好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工作。
七、负责统筹协调学校综合性工作或由几个部门联合组织的重要活动。
八、负责学校的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接待、承办来信来访。
九、承担上下级和学校各部门的信息联络和统计工作。
十、负责全校各类文书档案的管理、保管和利用,指导机关部门各种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十一、代表学校接受各地校友或其他友好人士捐赠,负责捐赠的管理、分配、使用。
十二、其它临时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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