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社会和国家需要,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实现立德树人的任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鲁教职发〔2017〕)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 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意义,本着发展性、激励性、过程性、多元化等原则,结合亚博体彩到账快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一)成立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树林
副组长: 刘仲凯 刘岳 宋志刚
成 员:毛岳军 杜湖亭 齐中华 张砚春 任惠霞 赵鹏
飞 王世福 张绪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科,具体负责全校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
(二)各系部成立由系部主任任组长、副主任和班主任任
成员的系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二、评价内容
(一)思想品德
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遵循和践行,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以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礼仪、责任义务、安全环:推渌拿餍形肮弑硐值。该部分学生要填写的档案材料包括学生获奖、违规违纪、写实记录三部分内容,具体评价方式如下:
1.学生获奖: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班级学生干部任组员。每学期末,通过学生自评、任课老师、学生民主评议,结合学生日常量化考核和平时表现,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包括出勤、卫生、仪容仪表、课间操、纪律、文明礼仪、活动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 “学习之星”“体育之星”“进步之星”、“助人为乐之星”等。
评价结果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2.违规违纪: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学校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学校将根据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结合学生错误行为和认错态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开除等处分。受上述纪律处分的学生,除开除学籍者外,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以撤销其处分。学生处分决定等有关纸质材料存入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处分撤销后,要将有关材料从学生档案中取出。在毕业学期,如若没有明显进步表现并且没有撤销处分的,按照实际情况填入学生综合评价系统。
3.写实记录: 写实记录重点填写在助人为乐、尊师重道、文明礼仪、环保节俭、集体荣誉等方面的表现和反映学生思想品德的典型事例(包括内容、地点、持续时间或次数、过程、成效等)。
班主任负责建立班级日志,准确记录班级出勤、课堂、课间操、作业、卫生、仪表、礼仪等常规表现和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集体比赛等参与和获奖情况并定期公示。
学生记录个人日常成长的过程。每学期末,学生将自己平时记录的内容汇总整理,形成自己的学期写实记录。由班干部、班主任根据班级日志进行审核确认后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二)学业水平
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学生学习兴趣和良好习惯的养成,对学科、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掌握情况,拓展性学习、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具体评价方式及填写方式如下:
1.学科考试成绩:按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如实记录 。考试成绩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记入学生学业成绩管理评价报告。
2.技能大赛:根据学生参加学校、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各级技能大赛成绩如实记录。获奖成绩及证书在班级公布,无异议后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3.“文明风采”竞赛:根据学生参加“文明风采”竞赛情况和成绩如实记录。及时对班级、学生参赛和获奖情况进行公示,写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三)艺体素养
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学生的心理健康、身体健康、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卫生习惯等,考察学生的审美和艺术表现能力。包括体育与健康、艺术课程的完成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情况,学生艺术素养测评情况,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兴趣特长项目,参加体育和艺术活动的成果,心理素质、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考核项目:
1.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记录(含音乐和美术分为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发展指标),分别由各班音乐任课教师、美术任课教师负责考核并提供考核成绩。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记录,由任课体育教师负责考核并提供考核成绩。
3.日常体育锻炼情况(体育课出勤率、课间操出操率、运动会参与情况)。体育课出勤率由各班任课体育教师负责提供,课间操出操率、运动会参与情况由各班主任负责考核。
4.体育特长情况。由各班体育任课教师和各班主任负责考核。
5.社团参与情况。由团委、系部、班主任共同考核。
(四)职业素养
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学生正确的职业观和职业理想的树立,职业精神和创新精神的塑造,职业行为习惯的养成等。包括学生自我职业认知及生涯规划,职场体验、实习实训期间对企业规章制度和岗位规范的遵守情况,独立承担生产实训任务的态度和能力,自主创新创业情况,参与企业技术革新,参与实体企业或虚拟公司运营情况,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情况等。
具体评价方式及填写方式如下:
1. 学生实习情况:
由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企业结合学生实习时表现情况,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提供成绩。成绩在班级进行公示,写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2、专业技能考证情况:将学生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在班级公示,然后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3、创新创业活动:将学生参加的创新创业项目情况在班级公示,然后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五)社会实践
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团结协作能力、服务社会情况等。包括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特别是企业调研和实践的次数、持续时间,参加社团活动及校内外志愿者活动情况,参与社区服务情况,以及形成的成果等。
考核项目:包括实习、志愿服务、社区服务、党团活动、其他类活动,要求填写起止时间、内容及成效(指活动结束后获得的奖励、证书,形成的作品或个人的成长感悟等)、评价意见。
考核和填写方式:
1.志愿服务
团委、学生会负责组织各班进行志愿服务,团委、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有团委、学生会负责公示班级参与情况,班主任负责记录公示班级学生参与情况。公示无异议后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2.党团活动
包括学校团委组织的各种活动,团委负责公示学生获奖成绩,班主任负责统计、公示学生参加和获奖情况。公示无异议后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3.其他类
学校组织或自己参与的企业调研、观摩参观等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可如实记录自己的收获和感受。
备注:以上所有记录到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中的内容必须有佐证材料来证明。佐证材料包括参与活动的相关事实材料与有关活动过程的照片、报告等,实践单位的证明,获奖证书,制作或创作的作品等。
三、评价方式和程序
(一)评价方式
评价采用客观记录和评议评定两种方式。学生发展的标志性成果如学习实习成绩、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参加各类活动获奖情况等均采用客观记录方式。
对道德修养、职业精神等内容,在学生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由班主任在组织全体同学评议、征求任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意见基础上作出评价意见。
(二)评价程序
1.学生自评
以日常写实性记录和学期末自我评定为主。从2017级新生入学起,学生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指导下客观记录能够体现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典型事实材料,并及时整理完善。
2.学校评价
学:拖挡垦酆纤刂势兰哿斓夹∽槎匝酆纤刂势兰劢屑喽。各班级在学期末根据学生自评情况开展学校评价,逐一认定学生评价记录,作出评定意见并获得学生认可。
3.整理遴选
每学期末,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指导学生对计入综合素质评价报告的标志性成果和佐证材料,公开予以核实和筛。嗤Ч餐范饴既氲谋曛拘猿晒跋喙夭牧。
4.审核公示
每学期末,学校、系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对即将录入平台的客观数据、标志性成果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班主任负责整理汇总后,以班级为单位,在教室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天。学生对公示材料有异议,可向领导小组提出复核,领导小组在 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录入平台
班主任负责每学期末将客观数据和佐证材料录入平台。所有录入平台材料均由系部领导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原始材料由档案室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三年。
6.形成档案
学生毕业学期,形成《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的客观记录、取得的标志性成果、自我鉴定、综合评语等内容。
7.查询查阅
根据省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中的相关要求,学生可以按照相关权限进行查询。
四、评价结果运用
(一)评价结果作为引领学生全面、 主动发展的重要参照。根据不同方面评价结果,促进学生自我调整和自我管理,确定个人成长目标,发展潜能和特长。
(二)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三)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和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拖挡糠直鸪闪⒀酆纤刂势兰哿斓夹∽,具体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实施常态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新生入校教育内容。要结合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学生平时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
(三)健全诚信机制。建立健全学生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公示制度,畅通反映渠道,接受学生、家长、教师监督。学生、家长、教师等对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内容存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反映或申诉,学校对所反映内容进行认真审核认定。学校将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举报人或申诉人。
(四)完善保障机制。学校配备责任心强、业务能力高的专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的数据收集、公示和录入、学生信息查询等工作,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将要通过网络、媒体、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广泛宣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政策,为综合素质评价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系部、班级负责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对各系部、班级的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部门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自 2019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实施。